厦门市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属于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月或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
2、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1.刑事案件;2.请求国家赔偿的;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6.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7.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8..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10.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11.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3、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就近申请)
申请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建议带原件)
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
4、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材料
窗口办理时间及流程
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窗口递交材料➡️审核材料➡️指派律师(可指定熟悉的律师)➡️出具给予援助决定书➡️跟指派的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