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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光与团队实习生黄思琪撰写,黄思琪目前处于大一生大二阶段,非常有上进心,此次来团队实习,进步迅速!)

近日,厦门市劳动关系管理研究会邀请了副会长张照东律师进行关于《规章制度合规管理》的培训。光与律师团队指派实习生黄思琪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活动在劳动力市场大厦一楼举行,张律师围绕“企业合规管理中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法律问题”、“企业规章制度的具体问题”为核心议题展开讲解。他凭借多年在劳动纠纷领域的实践经验,以案说法,为参训人员带来了一场深入浅出的法律盛宴。

黄思琪表示,听了本次培训后,作为一名实习生,我深感这一领域既复杂又关键。

我深刻认识到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不仅是对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石。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务必确保其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高度一致。

培训中强调的民主程序也让我意识到,规章制度的制定并非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行为,而是需要充分听取和尊重劳动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以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平等协商,可以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更加合理、公正和人性化。这种民主程序不仅有助于提升劳动者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也有助于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通过这次培训我了解到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因此,我建议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应当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也建议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更好适用最低道德底线。企业是社会的生产力,律师也应积极响应企业法律需求,以实际行动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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