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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劳动纠纷案件的增多,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其程序的正当性备受关注。如果劳动仲裁委开庭通知错误使用公告送达方式,相关当事人是否可以依此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呢?

一、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19)闽02民特338号】

(一)案例背景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案件,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在开庭通知送达过程中的不当操作——错误地使用了公告送达方式,导致被申请人未能及时收到开庭通知,从而未能参与仲裁庭审。结合这一案例来分析被申请人在此情况下是否有权撤销裁决。

(二)案例概要

申请人厦门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传播公司”)与被申请人杨颖之间因劳动争议诉至厦门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通过EMS方式向某传播公司邮寄送达开庭通知等诉讼材料,但因投递错误被退回。随后,仲裁委在未尝试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直接以公告方式送达了开庭通知。某传播公司因未收到开庭通知而缺席庭审,仲裁委最终作出了对某传播公司不利的裁决。某传播公司随后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三)法律依据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仅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时适用。

2.仲裁程序的正当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申请撤销裁决。仲裁程序的合法性是至关重要的,仲裁程序违法用人单位可以积极行使权利,申请撤销裁决,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3.被申请人的撤销权:

基于上述分析,当仲裁委在送达开庭通知时错误地使用公告送达方式,且该错误导致了被申请人未能出庭应诉并因此受到了不利裁决时,被申请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重新通过协商、调解或再次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四)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仲裁委在邮寄送达开庭通知被退回后,未经进一步核实或尝试其他送达方式,便直接采用公告送达,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某传播公司的经营地址明确,且不存在下落不明的情况,仲裁委的公告送达方式显然不符合法定程序。

此外,公告送达方式未能确保某传播公司及时、有效地收到开庭通知,剥夺了其参与仲裁庭审、进行抗辩的基本权利。这种程序上的瑕疵直接影响了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五)法院裁决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仲裁委在邮寄送达错误投递而被退件后,未以其他法定的送达方式而径行采用公告送达,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法院支持了某传播公司的申请,撤销了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裁决。

案例二

【(2023)粤01民特1915号】

(一)案例背景

广州某养生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公司”)与员工梁某欣因薪资及生育津贴等问题产生了争议。梁某欣向广州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然而,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仲裁委却选择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养生公司参加庭审。问题在于,养生公司并未下落不明,且其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均明确无误。由于未能及时收到开庭通知,养生公司未能出庭应诉,仲裁委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了对养生公司不利的裁决。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仲裁委错误地使用公告送达方式,导致养生公司未能及时收到开庭通知并出庭应诉,这是否构成程序违法?养生公司是否有权因此撤销裁决?

(三)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仲裁文书的送达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本案中,仲裁委在未尝试其他有效送达方式的情况下,直接选择公告送达,且公告张贴的位置并非养生公司的实际注册经营地址,这显然违反了送达的法定程序。

由于仲裁委的送达错误,养生公司未能及时收到开庭通知并出庭应诉,这剥夺了其举证、质证和辩论等仲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申请撤销裁决。

(四)裁决结果

基于上述分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仲裁委在送达开庭通知时存在程序违法,导致养生公司未能出庭应诉并因此受到了不利裁决。因此,养生公司有权申请撤销裁决。最终,法院裁定撤销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二、肖雄律师建议

(一)对劳动者的建议,作为劳动者要实时跟进案件进展,注意查收邮件。

**l保持通讯畅通:**劳动者应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畅通无阻,以便及时接收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接收到通知,应积极与仲裁委联系,询问案件进展。

**l积极应诉:**一旦收到开庭通知,劳动者应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包括证据、证人证言等,以确保自己在庭审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l及时维权:**若因仲裁委的送达错误导致自己未能出庭应诉,可能导致撤诉的法律后果。下一步可以考虑再次提起劳动仲裁。

(二)对用人单位的建议

**l完善内部管理:**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人事、法务等部门的管理,确保自己公司及关联公司员工知晓ems邮政送达人员接触、询问的重要性。一旦有重要的文件收取,员工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处理。确保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

**l配合仲裁程序:**一旦收到仲裁委的开庭通知,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仲裁程序,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指派专人出庭应诉。

**l及时跟进案件进展:**用人单位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询问案件立案、开庭情况。若发现劳动仲裁委使用公告送达方式,应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仲裁委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送达。如确实因错误使用公告送达而没有收到开庭通知、裁决书等情形,如果是一裁终局的仲裁案件,可以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